各国政党政要持续祝贺习近平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近日,各国政党政要持续致电或致函,热烈祝贺习近平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表示,我谨代表莫尼列太后、柬埔寨王室和柬埔寨人民,对您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致以最诚挚、最热烈的祝贺,坚信您将更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事业,以中国式现代化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期待同您一道,传承柬中传统友谊,推动柬中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好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塞拉利昂人民党领袖、总统比奥表示,欣悉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谨致衷心祝贺。在您的坚强领导下,中国过去10年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相信中共二十大将为塞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启新篇章。
坦桑尼亚革命党主席、总统哈桑表示,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这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对您的信任和信心。祝您在领导国家、服务人民事业中取得更大成功。
乌干达全国抵抗运动主席、总统穆塞韦尼表示,热烈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期待同您携手努力,不断推动两国共同发展和繁荣,造福两国人民。
尼加拉瓜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总书记、总统奥尔特加和副总统穆里略表示,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正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尼方愿同中方共同努力,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科威特埃米尔纳瓦夫表示,在您的领导下,中国在各领域取得突出发展成就。我十分珍视科中两国传统友谊,相信科中战略伙伴关系将取得更大发展。
尼泊尔总统班达里表示,相信在您的领导下,中国将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出更大步伐。祝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愿景早日实现。期待尼中友好合作迈上新台阶。
科摩罗总统阿扎利表示,欣闻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科摩罗政府和人民以及我本人谨向您致以诚挚和热烈的祝贺。坚信您将带领中国继续走向繁荣,并在国际舞台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苏丹主权委员会主席布尔汉表示,诚挚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祝您在这一崇高岗位上成功、顺遂,祝愿友好的中国人民在您的领导下不断实现进步与繁荣。
多米尼克工党领袖、政府总理斯凯里特表示,在您的领导下,中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表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您的高度拥护。期待中国共产党在全球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瓦努阿图瓦库党主席、政府总理拉夫曼表示,坚信中国共产党将坚定不移地带领中国人民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全面现代化。我愿同您一道,推动两党友好互利关系再上新台阶。
印度尼西亚民主斗争党总主席、前总统梅加瓦蒂表示,我们期待中国在国际舞台发挥更大作用,共同推动建立和平、公正的国际秩序。
斯洛伐克方向党主席、前政府总理菲佐表示,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中国日益成为国际舞台上备受尊敬的重要力量。
克罗地亚前总统梅西奇表示,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相信您将继续带领中国取得更大发展,并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斯洛文尼亚前总统图尔克表示,高度钦佩您的远见卓识和坚强领导,祝愿您带领中国不断取得新发展,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摩尔多瓦社会主义者党执行书记、副议长巴特雷恩察表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也为人类文明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阿根廷众议院副议长希奥哈表示,您带领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在各领域取得巨大发展成就,成为各国政党学习的典范。坚信中国共产党必将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
此外,发来贺电贺函的还有蒙古人民党总书记、政府办公厅主任阿玛尔巴伊斯格楞,巴勒斯坦人民斗争阵线总书记、政府社会发展部部长马吉达拉尼,苏丹正义与平等运动主席、政府财政和经济规划部长吉布里勒,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主席、欧洲议会议员科内奇纳,摩尔多瓦共产党人党主席、前总统沃罗宁,斐济人民联盟党领袖、前政府总理兰布卡,萨摩亚人权保护党领袖、前政府总理图伊拉埃帕,智利前总统弗雷,罗马尼亚蒂图列斯库欧洲基金会主席、前政府总理阿德里安·讷斯塔塞,吉尔吉斯斯坦“信任”党议会党团主席奥尔莫诺夫,土库曼斯坦工业企业家党主席奥夫甘诺夫,阿尔及利亚尊严党主席达维,土耳其爱国党主席佩林切克,保加利亚社会党主席妮诺娃,加拿大共产党领袖罗利,基里巴斯关爱基里巴斯党主席阿坦尼博拉,巴勒斯坦民主联盟总书记拉法特,埃及共产党总书记萨拉赫,秘鲁争取进步联盟总书记巴尔德斯,白俄罗斯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索科尔,伊朗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秘书长祖尔加德尔,澳大利亚公民党全国书记伊舍伍德,巴西国会巴中议员阵线主席皮纳托等。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