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加工要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污染******
新京报讯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冬季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提示,提醒食品加工者要把好“原料关、加工关、冷藏关”,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污染。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示,虽然冬季低温不利于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但三明治、肉夹馍、汉堡等冷食类食品因原料污染、交叉污染、储存不当等原因仍容易受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性微生物的污染。学校食堂应防范米饭和蛋炒饭因加工和储存不当导致的蜡样芽孢杆菌污染。这些食品的加工要把好“原料关、加工关、冷藏关”三关,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及生长繁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