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1日,2022年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交流活动开营仪式暨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交流活动30周年纪念仪式在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举行。(全国台联文宣部供图/《中国新闻》报 发)
“小天使”长大友情在延续
1月10日下午,一场主题为“童心同梦”的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互访交流30周年座谈会在位于北京市朝内大街的“台胞之家”(全国台联办公楼)举行。最早的活动组织者和近年加入的青年工作人员分享自己陪伴“小天使”成长的感受,畅叙希望。
“我是翁林宇,来自台北。第一次到大陆是1992年参加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活动,现在仍能回想起第一次到北京访问交流时的兴奋期待。”座谈会上,已迈入不惑之年的第一届台湾“小天使”翁林宇通过视频发来感言。
1992年8月,9岁的翁林宇和100多个小伙伴作为首批台湾“小天使”来到北京,他们参观了故宫,登上了长城,还去涿州影视城参加了央视中秋晚会的录制。
一个月后的9月29日,第一届大陆“小天使”抵达台湾。带队的时任中国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勾德元在桃园机场对蜂拥而来的台媒记者们说,“两岸多多交流,才能增进彼此的了解,只有相互了解,才能建立起深厚情谊”。
那一次台湾之行,大陆的20多个孩子住进当地接待家庭,和台湾的“兄弟姐妹”一起参观台北故宫,去阿里山看日出,还见到了红遍华语音乐圈的偶像组合“小虎队”。当时两岸没有直航,一行人在香港转机时,还在机场偶遇围棋大师聂卫平。
10月4日,在时任台北市长黄大洲举行的欢送晚宴上,勾德元感叹:“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我们海峡两岸是云雨相同,明月共睹,两乡是一乡。”
丰富的交流活动、高规格的接待和偶然的“奇遇”被定格在照片里,也成为两岸孩子的美好回忆。首届“小天使”成功举办,这架“童”心相交的金桥也由此搭建起来。
“如果没有参加活动,我不会同大陆‘小天使’建立难能可贵的友谊,也不会触发对大陆历史文化的浓厚兴趣,更不会来此深造发展。”翁林宇说,他后来进入北京大学深造,并留在大陆工作、生活,现在是上海一家台企的员工。翁林宇在“小天使”活动中结识的大陆小伙伴汤康敏也发来视频感言。同在上海打拼的两人时常联络,儿时的友情延续至今。
1月10日,由全国台联主办的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互访交流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台联文宣部供图/《中国新闻》报 发)台湾“小天使”首次来大陆不亚于“费翔旋风”
对于现在很多大陆家长来说,利用假期带孩子出境“游学”并非难事。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破冰”之初,民间交流除了要克服交通不便,还要面临来自台当局的压力。
“小天使”活动创办人、时任台湾中华企划人协会理事长翁林澄曾回忆,当时岛内规定参加两岸交流活动的学生必须是高中生以上,这使第一批大陆“小天使”来台湾的活动一度陷入僵局,后来他们“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才终于获批成行。
当时,全国台联作为主办单位,未被台当局批准入台,年近六旬的勾德元只能独自担起带队的重任。首次赴台的28个大陆“小天使”成了岛内媒体追逐的对象,勾德元在这十几天里时刻紧绷神经,担心孩子们有什么闪失。首次大陆“小天使”赴台活动过去近20年后,勾德元还清楚地记得,回到北京把孩子们平安交给他们的父母后,“我们几个大人相拥而泣,终于可以放松了!”
翁林澄与勾德元已经故去。“小天使”活动的另一位开辟者、时任全国台联文宣部部长焦万曼来到座谈会,与接棒参与该项目的年轻后辈们分享当年盛况。她清楚地记得,首届活动近150名台湾小朋友来北京,在大陆产生的效应不亚于“费翔旋风”。此后30年,一批批少年儿童穿越台湾海峡,持续传递着民间情谊。
“三十而立”新起点交流活动将展现新特色
从1992年到2022年,30年间,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互访交流活动共举办交流活动35次,直接参与其中的两岸“小天使”超过2400人,涉及2000多个家庭、数万名两岸同胞。
座谈会上,全国台联党组书记、副会长纪斌列出上述数据。他说,“小天使”活动开两岸中小学生互访交流之先河,如今“三十而立”,面对疫情带来的新挑战,面对两岸形势的新变化,活动将与时俱进,让“小天使”活动展现时代进步新特色。比如近两年邀请“小天使”到南京、厦门,聚焦科技主题,让他们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台湾中华企划人协会名誉理事长温明正也在视频发言中表达了对未来的希冀:“播种希望,看见未来,希望活动持续举办,让和平的种子跨越海峡生根发芽。”
30年间,两岸交流虽偶有波折,但民间交往的大门开启后便再也不会关上。全国台联原副会长史茂林说,“小天使”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是两岸主张和平统一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无论环境多么严峻,都无法改变两岸一家亲的事实。无论困难多么复杂,都无法阻挡两岸民众交流融合的心声。”(完)(《中国新闻》报)
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